仲裁开庭前的准备
在仲裁流动开庭前需要完成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首先,你需要确认你的另一方是否知晓开庭的时间和地点。第二,你需要认真准备好你的证据材料,包括书面证据、口头证据和证人证言。
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其中一名为主仲裁员,另外两名为副仲裁员。主仲裁员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推举或仲裁委员会指定的,而副仲裁员则分别由双方当事人各自推荐。
仲裁庭的职责
仲裁庭的职责是公正、独立地对争议进行仲裁,并在一定期限内做出仲裁裁决。仲裁庭的决定是具有司法效力的,并且无需经过法院的确认即可执行。
仲裁庭的程序
仲裁庭的程序通常包括书面材料的提交、听证、调解、仲裁庭讨论、裁决、送达等阶段。各阶段的时间限制、证据的举证期限、证据的提供形式等都需要仲裁双方在仲裁庭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仲裁庭的裁决
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各方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裁决,否则仲裁双方可将仲裁裁决申请送交到法院强制执行。在法院审查后,法院可以做出强制执行的决定。
仲裁裁决的效力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与法院的判决具有同等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裁决需要在发生后15日内送达于当事人,一般情况下,仲裁裁决不予公开。
仲裁的优势
相较于诉讼,仲裁具有诸多的优势。一是速度快,仲裁仅需数月,而诉讼则需时数年;二是成本低,相较于诉讼,仲裁的费用较低;三是隐蔽性强,相较于诉讼,仲裁没有太多的公开程序,能够保证争议的私密性。
仲裁的缺点
虽然仲裁具有很多优点,但仲裁也有一些缺点。首先,仲裁员的社会公信力相对不足。其次,仲裁的裁决可能会受到强势当事人的影响。最后,仲裁的程序和裁决相对起诉而言缺乏法律保障。
对仲裁的看法
综上所述,虽然仲裁具有很多优点,但也有不足之处。因此,在选择是否进行仲裁时,应当综合考虑自身处境、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案件性质等因素。只有在认真衡量利弊,在明确自身风险甚微的前提下,才可以选择仲裁。
绝大多数情况下,仲裁还是一种快速、低成本、高效的解决方式,值得我们积极选择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