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每月报道书
随着刑事司法改革进展,取保候审逐渐被广泛应用。对被取保人而言,不定期的取保候审询问、每月报道书是其需要完成的法定程序。本文将从每月报道书入手,为您介绍取保候审每月报道书的概念、义务、应注意事项、后果等方面内容。
什么是每月报道书?
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有关单位会定期对取保人进行询问、调查,以确保取保人的身份、住址、行踪等情况,防止被取保人潜逃。除此之外,取保人还需执行每月报道书的义务。报道书包括书面和口头形式,取保人需按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现场照片等材料,以证明自己的身份与住宿情况。
取保人的每月报道书义务
作为被取保人,每月报道书是必须要完成的法定程序。因为不按规定完成报道书,就很有可能会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取保候审取消、监视居住等后果。此外,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完成报道书,取保人需及时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有关单位说明原因并请假。
注意事项
每个月报道时,取保人需携带身份证正、副原件及一寸照片,以供核对身份等;特殊情况无法如期报道时,需及时向相关部门请假,并在请假期限内报到;如需要改派监护人、调整信息等,应提前告知有关单位。
违反报道书义务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被取保人不按规定完成每月报道书,可能会导致取保候审被取消、改为监视居住等后果。同时,如果取保人隐瞒拒绝提供本人真实情况等信息,也会对其后续的刑事审判产生不利影响。
如何保障被取保人的合法权益?
在取保人已经按规定完成每月报道书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有关单位应当保护取保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在非必要情况下对其进行拘留、审讯等行为。同时,取保人在接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有关单位询问时,有权要求律师出席,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何解决取保人和单位之间的矛盾?
如果取保人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有关单位出现矛盾,可以通过书面申请、口头沟通等方式来解决。如对有关单位的行为认为涉及非法侵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论
在取保人进行每月报道书时,需要注意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遵守法定程序,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有关单位也应尽到保障取保人合法权益的义务,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