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在我国,以涉嫌犯罪被逮捕的人可以被拘留在看守所中等待审判,或者可以在取保候审的情况下暂时获得自由,但是,有些情况下取保候审并不被允许。本文将解释刑法中不得取保候审的规定。
一、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或者极端主义活动的
根据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或者极端主义活动的人不得取保候审。这是由于这些犯罪活动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容易造成严重的后果。
二、涉嫌贩卖毒品的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涉嫌贩卖毒品的人不得取保候审。贩卖毒品的行为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之一,刑法对此采取了严厉的打击措施。
三、涉嫌暴力犯罪的
根据刑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涉嫌暴力犯罪的人不得取保候审。暴力犯罪行为会引起公共秩序的混乱,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四、涉嫌诈骗犯罪的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涉嫌诈骗犯罪的人不得取保候审。诈骗犯罪活动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的影响。
五、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人不得取保候审。这类犯罪活动容易导致社会治安的恶化和国家秩序的动荡。
六、涉嫌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涉嫌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人不得取保候审。危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会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七、涉嫌暴力、威胁、侮辱、诽谤等行为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涉嫌暴力、威胁、侮辱、诽谤等行为的人不得取保候审。这些行为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八、涉嫌其他危害社会情形的
如涉嫌刑法规定的其他危害社会情形的罪行,均不得取保候审。
结语
刑法不得取保候审规定对于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促进社会稳定都是必要的法律规定。同时,尊重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也应当确保不得对其实施任何形式的非法拘禁或滥用职权,坚持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