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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劳动合同法是保障劳动者利益的重要法律法规,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容如下:

1. 合同期限

按照第三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形式。

固定期限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即使工作需要仍无法延长的合同形式。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则是没有任何时间限制,只能由双方协商约定。

2. 合同变更

合同期限在履行过程中可以发生变化,但是必须是经过双方同意的。

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应当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应同意无法保障自己权益的条款。如果合同中的条款经过变更对劳动者的利益产生损害,劳动者有权拒绝签署变更合同。

3. 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是有限期满自然解除,也可以是解除协商一致或解除不协商一致,但是必须在规定的程序和条件下进行。

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或者延长预告期解除劳动合同,都需要提前进行书面通知,并经过两方确认。

4. 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时,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加班工资或者调休。

劳动者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的工作安排,并在安排工作时注意合理安排工作量和休息时间,以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

5. 续签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一定期限通知劳动者,双方经协商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应当重新确认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伙食、社会保险等内容。

6. 解除合同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

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除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外,也应向用人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7. 期限待遇

劳动者在一定时期内已经享有的待遇不得降低,期限一般不少于一年。但是,如果用人单位面临严重困难,或者各种费用的提高导致用人单位经济负担过重,可以应当重新与劳动者协商改变待遇。

8. 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约定工资支付时间,劳动者以月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否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二倍。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追索未支付的劳动报酬,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50%以上的违约金。

结论:

第三十三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它对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务必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期限、工资、加班、待遇等方面的内容。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设定的程序和条件来行使自己的权利,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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